惠水县一中学校长被他人猜疑举报,3月2日,该县检察院为该校长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据通报:近日,龙某到到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称,惠水县某镇中学校长石某某偷卖5吨学生营养餐大米,并利用职务打压此事。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及时对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初核,龙某举报的某镇中学校长石某某偷卖5吨大米的事实不存在,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该院终结初核,并将初核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举报人也承认他举报的事实也只是他的猜测,并无证据证实,并表示认同检察机关的终结初核结果。因举报人不仅向检察机关举报,还就相同的举报内容向惠水县纪委、惠水县教育局等多单位进行了举报,而且在当地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月2日下午,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检察官在征求被举报人意见后,与惠水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到被举报人单位澄清事实。被举报人表示感谢检察官为他澄清,让他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 赞赏 长按鐧界櫆椋庢不鐤楄鑺卞灏戦挶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庢湳浠涔堟椂闂村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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